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美丽*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系统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一、积极推进美丽*建设实践
(一)制定美丽*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美丽*建设标准和评估体系。按照以点带面、分区分类、多层推进的模式,整合现有相关示范创建资源力量,制定美丽*建设示范市(州)、示范县(市、区)建设管理规程、建设指标和评估体系,出台示范镇、示范村建设指导意见,市级层面细化建设评估体系。启动*—*个美丽*建设示范市(州)、*—*个示范县(市、区)创建。每个市(州)推荐的示范县候选名额不超过*个。
(二)推动地方开展规划编制。指导各市(州)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生态本底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探索各美其美的建设路径,加快编制出台本地区推进美丽*建设规划,明确分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项目清单,强化政策、资金、项目统筹联动。尚未开展规划编制的市(州)全部启动规划编制,*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三)强化美丽*建设交流宣传。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美丽*建设推进工作会议,召开平原地区、高原地区、丘陵地区、盆周地区工作推进会,解决各地存在的困难,交流分享经验做法,因地制宜推进美丽*建设。强化美丽*建设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总结,在主流媒体上宣传。加强美丽*建设全过程宣传,通过省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扩大美丽*建设影响力。
二、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四)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深入实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编制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方案,构建完善碳达峰碳中和“*+N”政策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督查考核制度研究,加快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序推进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深入试点园区开展调研帮扶。继续推动*新区开展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制定实施《*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指导成都国家低碳城市建设试点、广元国家低碳城市和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五)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根据国家下达“十四五”降碳目标,分解下达各市(州)“十四五”控制目标。对照新的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探索“十四五”考核评价办法,加快构建降碳评估考核体系。落实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根据国家工作部署开展“十四五”节能目标中期评估和调整,加强“两高一低”项目管理,进一步做好项目节能审查能耗替代工作。适时印发*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出台碳达峰碳中和系列文件。将“两高”项目管理、降碳目标考核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启动*—*年度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完成各市(州)第二轮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成果审查。
(六)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深化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加快建设*光伏基地,推动水风光多能互补开发。加大天然气(页岩气)勘探开发力度,积极推进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建设。出台工业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以及钒钛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推动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超低排放和深度治理等技术改造,建设绿色低碳工厂,提升工业领域本质安全、清洁生产和节能降碳水平。实施交通运输碳达峰行动,启动《*省道路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编制。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行动,实行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全省农业农村碳排放测算和碳达峰行动目标、路径和具体措施研究,制定《*省农业农村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七)全面加强碳市场能力建设。制定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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