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治超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
2020-10-28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的关键一年,在省、市治超办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精心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县2020年治超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0年治超工作开展情况:
我中心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治超办2020年治超工作要点,继续按照“抓综治、保安全、保畅通、为人民”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治超格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狠抓源头监管和责任追究,深化治超宣传教育培训,全面完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同时做到源头监管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路面蹲守和流动稽查相结合,深入推进和加强科技治超力度,积极开展治超专项行动,严防死守,点线结合,多管齐下,查防并重,形成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全联动的工作格局。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组织严密的治超布局。
治超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把治超工作列为年度工作重点,由副县长亲自调度,通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在组织机构建设上,及时根据人事变动和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我中心通过每周集中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对***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总书记对平遥古城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等重要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对习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等部分重要精神制定学习计划和重点举措清单,并按照晋中市治超中心《2020年晋中市治超工作要点》(市治超办字[2020]8号)文件要求,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安排部署今年治超重点工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保证做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治超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路面和源头管控,始终保持治超高压态势。
一是强化路面管控。我中心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功能,交通、公路、交警、市场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既坚持分兵把口、分线作战,又坚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增强了治超工作合力。我们从交通、交警、公路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7名、政府购买人员12名,成立两支联合流动稽查队,依托治超检测站点,坚持固定检测和流动执法相结合24小时值守,推进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实行治超执法全覆盖。二是强化源头监管。我们实行人员派驻监管和巡查监管相结合的措施,全面加强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重点加大煤矿、煤厂、砂石料场等重点货运源头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治超违法信息抄告、“一超四罚”、“黑名单”等制度,规范企业装载行为,全面依法巡查监管,坚决杜绝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上路。三是开展专项行动。根据全市治超工作会议及治超工作要求,我们在全县范围开展了两次治超专项行动,对治超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彻底治理各种形式的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确保我县所有公路无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行驶,所有货运企业和货物源头无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厂(矿、场),彻底消除非法改(拼)装车辆上路行驶,使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得到有效根治。切实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推动全县治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科技化,为全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四是推进科技治超。一方面规划设置非现场执法点4处;另一方面继续对源头企业进行摸底,并积极与源头企业、工程人员对接,确定源头企业信息化建设联网数量为22户企业。
(三)规范执法行为,持续开展培训和宣传教育。
一是坚持开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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