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代表:张晨立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国家的各项法律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都明确了中医药事业发展在我国医疗卫生改革发展中的地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卫生工作方针和习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战略的多次讲话都明确要求要“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充分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视与关心,为我们在新时代推动中医药事业振兴指明了方向。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制定和施行实现了中医药领域立法的重大突破,为深入实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充分发挥中医药事业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作用提供了法律保障。因此,大力发展和振兴中医药事业,既是历史选择也是现实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区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背景与现状
(一)、历史地位及取得的成绩
海曙区一直以来中医药传统浓厚,甬上四大名医扎根海曙,董氏儿科、宋氏妇科、陆氏伤科、严氏外科在群众中有着深远的影响。区政府高度重视我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始终坚持贯彻“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不断继承与发展中医药文化,充分利用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推广中医中药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的中医药服务。海曙区先后获得“全国首批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和“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称号,是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也是浙江省首批“卫生强区”。
海曙区中医院组建于2000年,其前身是成立于1957年的苍水卫生院,历史悠久。作为在宁波市中心城区老三区首个成立的基层中医一级医院,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是中医药服务特色明显,特别是中医儿科在宁波大市及周边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深受广大服务对象好评。
海曙区行政区划调整后,海西片区加入其中,海曙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格局出现重大调整,服务区域范围、服务人群数量及构成出现重大变化,我区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这为海曙中医药事业发展再续新篇章奠定了现实基础和长远的发展空间。
(二)、改革发展中的问题
1、我区中医药事业的基础尚薄弱:
第一,海曙区中医院目前仍是一家属基层医院级别的一级中医院,且医院规制不完整,难以形成能带动全区整个中医药发展的龙头地位,起到指导作用。现区中医院地处繁华商业区,现址狭小,医院以门诊为主,没有住院床位,严重制约了医技能力的发展和满足服务的需要。海曙区区划调整后,海曙区第二医院于2017年12月建成,作为一家二级综合性医院建设规模,并由宁波市第一医院托管运营的县(区)级级别医院,我区西医医疗技术能力有望不断提升,相比之下区中医院处于发展受限的境地,中西医发展不平衡。
第二,中医药事业在社区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方面起的作用面上尚不深入,点上尚不平衡。如中医适宜技术等工作虽然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都在开展,但是由于医护人员的缺乏,没有最大程度发挥其效果。此外,单位与单位之间中医技术与服务能力及适宜技术开展与落实情况也大不相同,明显存在发展不平衡现象。
第三,中医药事业人才储备不足,发展受限。辖区内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30个,从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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