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今年7月24日,***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强调“切实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近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我们要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打好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组合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构建“有效市场”,创造民营企业发展的广阔空间。***总书记指出:“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必须坚持市场导向,推动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破除民营企业在获取资金、土地、人才、信息、科技等生产要素方面存在的障碍,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非禁即入”制度,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为民营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让民营企业敢闯、敢投、敢担风险。
打造“有为政府”,提振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底气。***总书记指出:“发挥政府作用,不是简单下达行政命令,要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用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用政策引导市场预期,用规划明确投资方向,用法治规范市场行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必须强化“政府主责”,不断强化政策供给、法治保障和政务创新。聚焦融资、引才支持和用地、用工、用能等民营企业发展要素保障,精准制定实施各类支持政策;全面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机制,推动各类政策迭代更新、横向集成、纵向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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