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避免抓党建“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做到多方联动、一体推动至关重要。**市直机关工委注重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凝聚力量,充分发挥市委巡察查找问题深、整改力度大的优势,有效利用巡察成果,积极借助巡察力量,主动对接市纪委和市委巡察办,建立起巡察发现党建共性问题督促整改联动机制,切实把巡察中“晒”出的党建共性问题“归零”,有力推动了市直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一、背景
**市直机关工委根据市委关于统筹做好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对标对表、对症下药,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制定《市委巡察办移交党建共性问题督促整改工作规程》《市直单位党建和作风效能突出问题转办督办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其核心是,市委巡察中发现的党建方面问题由市直机关工委协助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强化对被巡察单位党建共性问题整改的对口指导和监督,通过共同做好市委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提升市直单位机关党建工作整体质量。
二、主要做法
(一)突出流程“串联”,构建履责闭环。一是及时交办任务。每轮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后,巡察组对发现的党建方面问题进行归纳汇总,提炼出被巡察单位机关党建方面存在的同类、同性质问题,形成共性问题清单,并移交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在5个工作日内召开交办会,将问题通报给被巡察单位,明确整改要求、责任、时限。二是加强日常调度。市直机关工委结合日常工作,通过不定期查验整改台账、电话提醒、微信群、QQQ提示等多种形式进行常态化工作调度。同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每两周上报一次问题整改进度情况和问题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常态长效。三是组织督导验收。整改期间,市直机关工委针对整改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通过专门组织力量到相关单位现场调研等帮助查漏补缺。同时,根据整改进度,市直机关工委对整改完成的单位进行验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验收情况反馈给市委巡察办。四是开展共性问题专项整治。市直机关工委适时开展共性问题专项整治,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常态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体制机制。
(二)突出职能“联动”,强化工作合力。一方面,市直机关工委将各单位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移交市直纪检监察工委,由市直纪检监察工委视问题严重程度或影响等因素,移送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督办,对突出问题整改不力或未按规定落实整改任务的单位,由市直纪检监察工委书记约谈相关单位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另一方面,派驻纪检监察组可将转办问题处理情况、突出问题整改结果审核评议情况列入驻在单位当年度政治生态评价内容。市直机关工委、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对市直单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适时报请市委、市纪委监委,在一定范围开展党建重点问题专项治理或警示教育。
(三)突出工作“联谋”,助推中心工作。在工作谋划上,围绕发展这个中心,结合发展抓党建,抓好效能促发展,运用一套调度考核机制,两张清单,将党建和效能一并部署、一并推进、一并督查、一并考核,构建同向发力、一体化推进模式。在问题整改上,效能建设中发现的问题,查找是否有党建工作的责任;存在党建任务落实不到位情形,查找是否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庸政懒政怠政因素。对于问题严重的单位,由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介入,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启动问责程序,切实做到用党建提升工作效能、用效能检验党建成效。
三、实际成效
(一)主责主业意识进一步压实。**市直机关工委认真落实《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健全完善“统一领导、指导督促”工作机制,牢固树立“问题发现靠党建、问题发生查党建、问题解决看党建”意识,通过“穿透式”调研、党建工作重点督查、“党建+信访”等形式,将市委巡察移交党建共性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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