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调研报告(全文3749字)

XX市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调研报告
2019年9月5日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养生保健意识逐步增强,“保健品”(含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市场消费需求逐步走旺。然而,部分经营者在销售“保健品”和提供服务时,制作虚假宣传广告欺骗消费者,捏造事实、以次充好,通过不正当的营销手段诱骗消费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一、XX市“保健品”整治基本情况
    (一)摸清经营主体数量。我市“保健品”经营主体可以分为经营保健食品和销售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提供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两大类。经营保健食品的注册登记者有1714户。其中,餐饮服务单位167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设置销售保健食品专区的药品零售企业(门店)1075户;食品流通经营企业472户。此外,还有部分食品流通经营户也在经营保健食品。销售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和提供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的经营者共有2063家。其中,直销企业(经销商、专卖店及加盟店)31家,美容店1556家,养生馆476家。此外,还有部分医疗器械经营者、日用品经营者也涉及销售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和提供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
    (二)开展整治专项行动。先后印发了《XX市人民政府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XX食安办发〔2017〕17号)、《XX市市场监管局等10部门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XX市监联〔2019〕1号)等文件,指导全市整治工作。市、县两级均将整治“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工作纳入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评议考核。市公安局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XX市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联动执法工作方案》,建立联动执法会议机制,明确“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案件移送程序。同时,依托XX市市场监管数字化媒体广告监测系统对食品广告实行24小时监督检测,重点对电视和广播进行监测,共监测20万余条次。截至2019年3月,全市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18000余人次,检查“保健品”经营户9066户次;立案查处“保健品”市场违法案件30件,罚款62.7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件;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96次,重点对直销企业完美、安利、玫琳凯、无限极XX片区负责人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
    (三)开展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相关政策和知识,提醒消费者正确认识“保健品”作用,学会鉴别不正当的营销方式。共开展宣传活动171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在市广播电视台播放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内容的《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张贴宣传贴画6000余张,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8000余条次。
    二、“保健品”市场整治难原因分析
(一)部分经营者缺乏职业道德与社会责任感,采取不正当营销手段牟取不义之财。一是营销方式更加隐蔽。除产品经过多级批发商到达零售终端的传统模式外,新出现了网络销售、电话销售、会议销售、健康咨询等方式。网络销售门槛低,监管部门难以对相关产品进行必要的检查,消费者也无法在购买之前对其质量进行验证;电话销售、会议销售、健康咨询等方式隐蔽性强,流动性大,易形成监管盲区。我市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曾多次受理保健食品会议销售投诉,执法人员接到电话后当即奔赴现场,但销售人员已离场,诸如此类“打游击”式的销售方式给查处带来一定难度。二是虚假宣传更加普遍。部分经营者为牟利,猛炒概念,夸大宣传,以赠送药品(口服液、膏药)、食品(鸡蛋、面条)、物品(牙膏、肥皂)以及免费体检为诱饵,以养生保健讲座、会展销售等形式聚集群众,非法扩印张贴各种“证照”“批文”骗取消费者信任,以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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