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公司改革三年行动经验总结交流(全文1960字)

   能源集团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落地,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强基础、增活力、促发展,探索建立符合地方能源公益类企业实际的公司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一、深化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一是在公司治理中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严格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党的领导融入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集团及各级子企业全部完成“党建入章”,修订完善集团党委会前置研究事项清单,明确了 7 个方面 35 项前置事项,组织制定并动态完善法人治理主体“1+3”权责表,完善集团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确定集团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具体内容和前置程序,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各级子企业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实现 100%。
   二是全面实现集团和所属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有效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持续推进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规范建设,实现集团董事会和战略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和风险控制四个专委会外部董事占多数,推动董事会规范运行和科学决策。制定实施《加强子企业董事会规范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推动 8 家重要子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纳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 32 家应建董事会所属企业全面实现“应建尽建”;29 家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占比 91%。33家所属企业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96 名经理层成员 100%实现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
三是建立健全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机制。制定实施《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和《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决策事项清单》,加强授权事项跟踪落实和监督管理,加快形成高效规范的经营管理机制。经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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