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易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易政办〔2018〕134号)、《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易政办〔2018〕135号)、《易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易政办〔2018〕54号)、《易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易政办〔2018〕5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财政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专人负责推进,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制定了《易县财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各责任股室对照责任分工,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相关要求进行公开。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保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运行情况进行监控,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所有公开内容都要都要进行事前预审,以准确把握公开的重点、公开范围和公开时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各股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之一。
三是注重财政实际,讲求工作实效。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从财政实际出发,始终遵循严格依法、及时便捷、全面真实、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具体工作的开展情况是: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局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经党组研究通过的相关制度,除涉密事项外,均按照公开要求以党组会议纪要或正式文件形式在财政系统进行公开。
二、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
(一)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财政局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相关要求,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全面加强所有财政收支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的过程、方法、结果等依法公开、透明,并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以及群众的社会监督,2017年,在易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置了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全县预决算、各预算部门预决算全部在专栏公开。一是严格按法定时限批复预决算。预决算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财政部门在二十日内向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在接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后十五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二是严格按法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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