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沅江市人社局工作总结
2018年,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继续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结合,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扎实推动人社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标完成情况
(1)就业创业工作
2018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400人,完成年度任务5300人的101.89%;失业人员再就业3067人,完成年度任务2800人的109.54%;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835人,完成年度任务800人的104.38%;创业带动城乡就业8622人,完成年度任务4200人的205.29%,其中创业带动城镇就业5225人,完成年度任务2100人的248.81%;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800人,完成年度任务2800人的100%,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40人,完成年度任务340人的100%;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发放2879万元,完成年度任务2800万元的102.8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2)职业培训工作
2018年,职业培训总人数6000人,完成年度任务5960人的100.67%,其中创业培训660人,完成年度任务660人的100%;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50人,完成任务任务50人的100%。
(3)社会保险工作
2018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44545万元,完成年度任务29697万元的15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15800人,完成年度任务15800人的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3557.3万元,完成年度任务3079万元的440.3%,参保登记总人数达394373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征缴10248.5万元,完成年度任务9830万元的104.26%;生育保险基金征缴411.8万元,完成年度任务411万元的100.19%;工伤保险基金征缴2129.91万元,完成年度任务1260万元的169.04%,参保总人数达48603人,完成年度任务43000人的113.03%,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数5603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420.49万元,完成年度任务402万元的104.6%,参保总人数达33780人,完成年度任务33780人的100%,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700人。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就业创业方面。一是开展以“促进转移就业,支持返乡创业、助力脱贫增收,解决园区企业用工需求”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大型招聘活动。活动期间,分批次采取集中招聘和现场流动招聘的形式举办两期招聘会,重点服务全市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务工人员、贫困家庭人员和返乡务工人员等群体,两期招聘会分别持续一个星期,共组织40余家企业参加招聘,提供近10000个用工岗位,现场咨询6000余人,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1857人。二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职能,开展日常招聘活动。5月将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整体搬迁至工业园区,长期开展招聘活动,搭建园区、本地企业与求职者双向选择和交流平台,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三是积极开展就业援助。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实施稳岗补贴政策。
(二)社会保险方面。一是超额完成扩面征缴任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五险基金”均完成或超额完成扩面征缴任务。二是提高社会保险待遇。2018年7月,为38232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保险金,月增资492万元,人平增资约128.69元,月平均退休工资达2050.82元;为8867名离退休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保险金,月增资149.71万元,人平增资约134元,月平均退休工资达3300元。三是基金稽核管理规范到位。2018年,市人社局联合市卫计局、市公安局、市食药局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查处4例套取医保基金案例移送司法机关,约谈限期整改医院2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3家,追回医保基金122293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所坚持开展数据比对工作,及时核减了重复领取和亡故领取养老金人员,对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所冒领的养老金进行了追缴,并及时办理了稽核退款手续,查出70名重复领取待遇人员,暂停了1166名疑似死亡人员的待遇,对403人办理了稽核退款手续,追回养老资金14.24万元。社会保险所加强稽核,追回死亡冒领养老金1起,受理养老保险投诉3起,追回冒领养老金3万多元。四是拓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全面实行省、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即时结算;实现了省外异地就医备案,我市现有6家医院成功接入异地就医平台,实现了在线备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截止12月,我市异地就医备案人数1151人,其中跨省异地备案人数400人;省内异地就医715人次,统筹基支付765.05万元;跨省异地就医148人次,统筹基金支付143.93万元。五是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根据益阳市〔2008〕5号令《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沅江市出台了沅政发〔2015〕7号《沅江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继续执行,2018年,办理被征地农民参保175人,个人实缴1101 万元,政府补贴543万元,总计征缴1644万元。六是做好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下发的《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原试点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湘人社发〔2017〕17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与企业养老保险衔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年97号文件精神,完成全市46个参保单位合计623人不能参加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已参加改革试点的无编(编外)人员转移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完成省内和省外跨制度转移和同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703人。
(三)人事人才方面。一是做好人才引进工作。2018年,严格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完成公务员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gongwen.com/221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