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棚户区改造的几点建议
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和省市委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7年7月11日,李克强总理来我市宏文路片区视察,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做出指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棚改工作做实做细,尽快满足居民出棚进楼的期盼。”这为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提供了重大机遇。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的民心工程,落实责任,精心实施,一大批居民喜迁新居,城市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金台区作为棚户区改造的重点区域,自2005年以来,先后完成了代家湾、东仁堡、光明村等1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住房3.08万套,惠及群众12325户、3.8万人。2017年纳入省棚改计划14127户,占全市计划的60%。
虽然我市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土地权属性质复杂。涉及棚户区改造的老旧企业多,房屋和土地权属、性质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加之企事业单位主管上级多、级别高,问题协调难度大,在很多方面迟滞了棚改工作的进程。二是区位优势不断弱化。经过多年的开发,地理位置优越、经济价值高的区域大部分已被开发利用,房地产行业已整体进入“啃硬骨头”阶段。棚户区改造成本不断提高,群众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开发企业的利润空间缩小,参与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不高,通过市场化运作推进的难度越来越大。三是资金使用问题突出。首先是时间紧迫,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是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支撑,目前离享受利用国家棚改政策只剩2年时间,2017年项目若在2019年没有开工建设,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未使用资金就要被收回,不再保留额度。其次是资金使用率低,为保证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偿还安全,政府要求参与企业必须提供抵押,目前参与棚改的均为本地开发商,大部分企业实力不够雄厚,无法提供相应的资产作为抵押,资金安全无法保证,导致目前的到账资金使用难度加大。四是改造后续问题较多。从建设布局看,有的区域改造还不够全面,学校、幼儿园等基础设施建设未能及时跟进,社区办公用房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落实不到位。涉及棚户区改造的城中村,在完成“村转居”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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