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全文1696字)

崇左市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37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桂卫医发〔2019〕49号)精神,为做好2019-2022年度崇左市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巡查范围和安排
    (一)巡查范围。原则上为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社会办医院按照管理原则参照执行。
    (二)巡查安排。按年度分批次开展巡查工作。每家医疗机构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7天。自2020年1月启动,2022年6月中旬底前完成本轮巡查。
    三、责任分工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直综合和专科医院的巡查工作,抽查部分县级医院落实情况;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的巡查工作。
    四、巡查方式与方法
    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原则,按照自查结合实地巡查的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
    (一)全面自查。医院对落实公立医院党建、行业行风建设、医院运行管理(医疗运行制度管理、财务运行管理、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法制规范运行、审计管理、经济运行风险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突出问题,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二)实地巡查。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建立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参与的巡查组,在医院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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