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工贸企业标准化推进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全文5812字)

在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工贸企业标准化推进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总结本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活动,通报全市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和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一、讲一讲这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4月22日8时50分,文登市东方礼花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经调查分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搬运工在搬运半成品时脱手摔落,药物与水泥地面碰撞后引爆区域内成品和半成品;间接原因是:企业“三超一改”现象十分严重,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流程和工房用途,将原组合烟花生产线的非裸药效果件生产区改成生产升空类(双响)产品,违规在工房外设置封口、晾晒及包装作业场所,多人集聚作业,酿成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省安监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对所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整治。为深刻吸取?“4.22”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市里制定下发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5月4日至7日,市局分两个小组带2位专家对全市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各县区组织对所属烟花批发零售企业进行了检查。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共查出各类问题、隐患54个,下达整改指令书7份。其中,莒南大圣堂烟花爆竹厂9个,临沂喜洋洋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6个,莒南县岭泉烟花爆竹厂2个,莒南县岭泉淇岔河烟花爆竹厂4个,沂水安泰花炮厂2个,费县烟花爆竹厂6个,沂南天彩礼花有限责任公司9个,郯城县大地红烟花爆竹厂16个。通过梳理,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不在规定区域作业。不少企业不按规定要求,擅自在工库房外露天场所进行砸底、蘸药、晾晒有药成品或半成品、组盆穿引、装内筒、压片、组装、包装等作业,药量大、人员集中。
    二是违规在同一工房内进行两个或多个工序作业。部分企业在混药工房称料、混药,氧化剂和还原剂称料工具混用;在无危险等级的工房内进行组合烟花组装包装等作业。
    三是擅自改变工房用途。部分企业不按标识牌标明的生产类别、工序进行生产,有的工房危险等级、定量与要求不符。
    四是危险工序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装药、搬运等危险工序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就上岗工作(郯城县大地红烟花爆竹厂10名搬运工),现场询问安全知识及操作规程都一无所知,违规操作现象普遍存在;有的企业人员虽然经过培训,但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领证却迟迟不来,长时间不持证上岗,比如3月份培训的人员,到目前新培训还有4家企业10人(莒南岭泉镇淇岔河烟花爆竹厂2人,沂南天彩礼花有限责任公司1人,沂水安泰花炮厂1人,莒南县岭泉烟花爆竹厂6人)没有来领证,可见依规办事、安全意识淡薄到何种程度。
    五是工库房超药量。集中表现在装黑火药工房及称药、混药工序超药量;组装和包装工房的半成品、成品不能及时运走而超药量;原料库超药量存放。
    六是视频监控系统无法正常运行。8家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无固定操作人员,无维护保养人,系统运行不稳、有药工序监控不全、信号丢失、监控摄像头定位不准、视频录像无法存储等进问题十分突出。
    此外,莒南大圣堂烟花爆竹厂西厂区距养殖场安全距离不足,已由县里下达了停产整改指令书,必须按规定限期完成;莒南岭泉淇岔河烟花爆竹厂外墙紧邻坟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必须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比如通过增加外墙高度、设置挡板和流动巡逻岗哨的方法来加强防范;到底用什么方法来保证涉药部位及晾晒场所不出问题,在座的大家都要思考,否则,能等事故发生了再去找对策、想办法,那已经晚了。
    (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区上报检查情况后,经梳理:一是部分批发企业库内开箱、货物码放不齐,极易因倒垛发生事故。二是烟花类和爆竹类产品混放,未能分类专库存放。三是未按要求使用产品流向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仅有部分产品有流向管理条码。四是未落实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制度、温湿度记录和出入库登记制度。五是过期产品未及时销毁。六是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器材不全,对事故应急处置演练不熟等。
    零售户主要存在警示标志缺乏、灭火器过期或无灭火器、烟花爆竹与其他货物混放、疏散通道不畅通等问题。
    另外,从这次检查情况汇总上报情况来看,也暴露出有的县区对此次活动开展认识不够到位,检查中不深不细。有的总结空话、套话多,仅罗列隐患、整改指令书数量,未能将发现的隐患、问题详细情况汇总。比如沂南县检查情况中没有一条问题,打电话核实说是没有;有的落实通知要求不坚决,只有郯城、罗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蒙阴4个县区及时将检查情况总结上报,其他都是经电话再三督促才报上来。我们安监系统的同志都好好想一想,这样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能不能很好地担起安全监管之责?这样下去能不能服务指导企业抓好安全生产?
    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多数属于每查必有,纠而不改,反复性、顽固性特点比较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红线意识”很欠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自身对国家有关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学习不深入、不掌握,执行中变形走样,管理中心存侥幸;在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知识上不重视,舍不得投入,对务工人员重用轻管,看重的是利益最大化,忽视的是他人生命安全,结果是“三超一改”、“三违”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制度落实不严格。制度落地生根,隐患无处藏身。而当前的现状却是制度形同虚设,隐患触目惊心。我们有的企业按规章制度抓安全管理的意识不强,有的制度在末端得不到落实,有的措施制定缺乏操作性,属于摆在桌上看的。有的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流于形式、走过场。有的安全管理台账不清,检查询问时不是讲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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