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施州10月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10月下旬,州督查考评办公室统筹组织开展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法治恩施建设、“村村响”“户户通”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
10月21日至25日,州地方金融工作局联合公安、人行、银监、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分赴八县市及恩施高新区,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及台账资料、走访金融机构、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照《恩施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督查工作清单》逐项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市2019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开展情况较好,金融运行总体平稳有序、风险可控。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县市人员未完全到位。根据州委主要领导关于“县市金融办人员配备需3人及以上”的要求,来凤县金融办人员还需充实。截至督查组现场督查时,来凤县金融办有专职副主任1名、“三支一扶”工作人员1名,还有1名工作人员尚未到位。
二是宣传教育未全覆盖。年度集中宣传月、季度集中宣传周、月度集中宣传日的要求未完全落实;商务楼宇、农贸集市、农村村部等3类场所还存在宣传盲区、覆盖率较低。
三是非法金融广告清理不彻底。各县市小街小巷、商务楼宇、小区楼栋等隐蔽区域还存在张贴非法金融广告的现象,非法金融广告的日常性、常态化清除工作有待加强。
四是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和陈案积案处置存在薄弱环节。各县市均未兑现非法集资举报奖励,需加大非法集资群众举报奖励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利川众人广告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于2015年11月立案,按照省处非联席会议和省处非办要求须于2019年底前终审审结,但该案才进入法院审理环节;已经审结的案件,也均因资产变现难或无资产处置造成清偿难,导致无法销号。
五是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不乐观。融资担保能力不足,部分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主营业务已处于停滞状态;风险补偿不到位,由各县市政府增信或担保的金融产品后期风险处理和风险补偿过程中,存在少数县市政府兑现政银合作协议不积极、风险补偿到位难的问题;扶贫小额信贷也存在因贷款贴息不及时,风险分摊补偿不到位、不良率较高的情况;虽然全州银行业风险总体可控,但部分银行尤其是农商行等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不良率已接近可承受的极限,如不能及时化解,将对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市党委和政府要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的工作抓紧抓好,加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既要压实职能部门责任,始终保持战时状态,又要加大金融专业人才调配,充实专班人员力量,确保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高效推进。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在州内各高校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系列主题活动,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针对老年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集中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开展“七进”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村“尖刀班”、法律服务宣讲团、综治网格员等力量,深入基层开展上门宣传;扩大微信公众号宣传,充实、丰富“恩施金融”公众号内容,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三是完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组织全州综治网格员开展识别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知识培训;持续开展非法金融广告清理专项行动;修订完善《非法集资有奖举报办法(试行)》,扩大非法集资举报奖励范围;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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