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城市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领导下,凤城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中心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今年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活动,大力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管执法机构综合设置情况
凤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20xx年2月24日经凤城市编办批准成立,同年6月18日正式挂牌开展工作。机构规格正科级,人员组成由原凤城市城乡建设局下属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和原凤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下属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合并而成,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制定年度执法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监督和纠正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设施。
(三)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监督和纠正随意扒门扒窗影响市容市貌等违法行为。
(四)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监督和纠正乱堆乱占和乱扔乱倒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
(五)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监督和纠正破坏城市绿化设施和绿化成果等违法行为。
(六)行使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监督和纠正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等违法行为。
(七)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公共场所和饮食服务行业的油烟、燥声等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场外占道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指导乡镇城镇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与凤城市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及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201x年机构改革后,整合凤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凤城市污水监察收费处、凤凰城街道办事处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草河街道办事处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凤山街道办事处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组建凤城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人员编制79名,主要承担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执法职责延伸到重点乡镇。
二、201x年完成工作简要如下:
(一)开展对露天烧烤的专项治理活动
4月1日开始,我中心对市区内露天烧烤摊点进行全面的排查,根据《辽宁省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对市区内经营露天烧烤的业主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退回室内经营,禁止在露天烧烤,烧烤所用炉具必须更换成环保无烟炉。全体执法队员从下午4点钟开始上街巡查并对重点路段进行专人看守直到晚9点。共取缔非法露天经营烧烤摊点300余处、清理占道经营200余起、没收烧烤炉具20余套、液化气罐5个、桌椅40余套、遮阳伞38顶。现市区内已有90%的烧烤店铺更换了无烟环保炉。市区内存在多年的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噪音扰民问题已基本解决。
(二)清理小广告、整顿户外牌匾广告
入春以来,综合执法中心对全城小广告进行全天全面大规模的清理,共清理乱张贴的小广告2万余张,乱喷涂的广告500余个墙体。针对多数非法小广告夜间喷涂、张贴现象,安排执法人员定期夜间值班巡逻。市区内主要街路、小区等的乱喷涂、乱张贴的小广告已基本清除。
对落地广告进行了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范围内主要街路、小区落地广告进行集中清理取缔,取得了良好效果。执法人员采取“宣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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