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方协同、合力运行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系统单位实际,现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覆盖、层层传导,着力构建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组织监督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协同”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工作合力,推动上海金融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五个同步
1、同步谋划。党组织书记要带领班子成员,在谋划年度党建工作时同步谋划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要同步推动和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认真谋划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组织要积极参与党组织工作谋划,并同步谋划纪检组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2、同步部署。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部署推进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纪检组织要对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部署情况进行监督,同步部署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3、同步落实。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推动各项制度落实,并带领班子成员发挥表率作用,全力支持纪检组织履职。班子成员要积极推动分管领域落实各项制度和要求。纪检组织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4、同步检查。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推进监督检查,努力形成发现问题、追究责任、督促整改工作链条。班子成员要认真查找发现分管领域问题与隐患,督促整改。纪检组织要配合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
5、同步总结。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向上级纪检组织报告。班子成员要推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纪检组织要全面回顾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向党组织提出工作建议。
(二)抓好五个环节
1、确定目标。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领域的目标任务实行分类包干、分别实施。纪检组织要研究确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目标。
2、明确责任。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纪检组织负监督责任。上下级之间要各负其责,做到不包揽、不代替。
3、制定清单。党组织、纪检组织、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要分别制定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要不断调整完善清单内容,确保清单符合实际、满足需要。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主抓主推,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纪检组织要密切配合。
4、确立路径。党组织、纪检组织、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都要牢固树立流程管理理念,精心设计科学有效的工作路径。要提升路径的合理性,增强路径的执行力,同时要避免路径依赖,对确有不妥的,要及时调整完善。
5、制订计划。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主持起草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班子成员要督促分管领域制定相应工作计划。纪检组织要拟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计划。
(三)突出五项重点
1、推动责任制贯彻落实。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认真研究解决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障碍与难题。班子成员要把落实责任制作为目标与抓手,努力探索新方法新途径。纪检组织要紧盯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2、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班子成员要推进分管领域政治生态改进向好。纪检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查处“两面人、两面派”。
3、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班子成员要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在分管领域推动落实。纪检组织要实践“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不断完善防控体系。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风险防控有机结合。班子成员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三同步”。纪检组织要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等为重点,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强化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关键人员的监督。
5、严肃执纪问责。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认真推动责任制检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职必追究。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领域铁面无私、推动执纪。纪检组织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彰显X纪法规权威。
三、几点要求
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都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通过精细化设计、项目化分责、链条式传导,实现目标同向、行动同步、效果倍增。
各级党组织要把“四责协同”作为有效抓手,认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抓好四项责任协同对接,切实解决普遍存在的责任落实界面不清、层层衰减、内容泛化等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落地。
各级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参与并协助党组织推动“四责协同”。要认真研究探索“四责协同”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断增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党组织书记要对党负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抓班子、带队伍,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干事。
班子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肩负“一岗双责”重任,通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切实解决“一岗双责”虚化空转、名不副实等问题,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作出积极贡献。
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根据《中共上海市XX区委印发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总shu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责任落实、责任到人、责任监督、责任追究”四个环节,形成并优化“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述责问责”责任闭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级级落实、四责协同推进,切实解决“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等问题,实现“目标同向”、“行动联合”、“效果倍增”三方面协同效应,为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三、工作举措
(一)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四责协同”工作长效推进
1.落实“四会”制度。局党委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部署总结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明确工作重点;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例会,听取各基层党组织落实重点目标任务情况;局纪委履行专责监督职责,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动议,经党委书记批准同意,不定期举行专门会议,听取机关科室(部门)、党建共同体、基层单位党组织开展职能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目标任务等情况,班子成员共同商议、研究解决履责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建立“双报告”制度。制定《XX区教育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双报告”制度(试行)》。各基层单位一年两次向局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各党建共同体一年两次向局党委汇报党建工作情况;机关科室(部门)每年两次向局分管领导、纪委书面报告履责工作情况。按照一届内全覆盖的要求,每年选取部分基层单位党组织就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一次会议报告,党建共同体网格纪检长就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在纪委会议上进行一次报告。对履责报告按照“好”、“较好”、“一般”、“需努力”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优以及责任追究的依据。
3.建立问题报告制度。制定《XX区教育局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报告制度(试行)》,各科室(部门)、基层党组织、党建共同体对本部门、单位和共同体范围内,通过专项检查、日常督查等发现的问题定期报告。科室(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局纪委报告本科室(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向局党委、纪委报告本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每季度5日前以报表形式报告上个季度有关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二)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到位
1.制定“三张清单”。结合区委巡察、局党委巡检、专项检查和执纪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局党委牵头、局纪委协助,各班子成员共同查找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点,梳理“问题清单”;明确重点内容、问题整改的责任分工,形成“责任清单”;根据“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班子成员提交责任项目,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报党委书记审核、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形成“项目清单”。各基层单位和机关各科室(部门)按照要求于每年年初制定和明确“三张清单”。
2.细化责任方案。局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部门)以及基层单位党政班子成员,根据项目清单和责任分工,细化实施步骤,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落实。各分管领导主动承担所辖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深入分管联系单位,督促责任履行,将“四责协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优化责任运行机制,切实从源头防治腐败。
3.层层认领责任。每年根据班子成员、基层单位党组织、机关各科室(部门)拟定的项目责任书,由党委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和基层单位党组织书记签订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压力层层传导、责任项目层层落实、责任履行层层到位。
(三)重视履责监督,确保过程监督全方位
1.加强履职督导。加强对基层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督导和推动,由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单位,年初听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部署安排,年中督促责任推进落实,年末开展履责考核评价。按照《关于集团化学区化网格党建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班子成员定期走访学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明确处置责任部门和时限,部门处置情况由督查组和群众进行评价。
2.开展专项巡检。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制定《XX区教育局全面从严治党巡检工作方案(试行)》,成立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项巡检组,配强组长、副组长,将后备干部充实到巡检组成员中,结合党建共同体建设,探索网格化巡检模式。原则上本届班子任期内对各基层单位至少开展1次巡检。每年制定专项巡检计划,明确巡检内容、巡检单位和具体项目。重点巡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等,对存在的问题开出督促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巡检结果纳入基层单位的绩效考核。
3.实施重点督查。围绕教育局年度工作目标、实事工程、重点工作,每年年初明确督查项目,开展季度督查和半年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追究牵头领导和职能科室的责任,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
4.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基层单位中层及以上党员干部出现的落实局党委决策部署责任不到位,工作中的庸、懒、散、梗等作风问题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实行勤政廉政提醒预警,强化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保护,推动党员干部勤政、廉政、优政。
(四)完善“倒逼机制”,确保责任追究无例外
1.开展履责情况约谈。按照党委履行全面监督、纪委履行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履行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履行日常监督工作要求,针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案件多发频发、问题矛盾突出、职责履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按照分管权限,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班子成员及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约谈流程按照《XX区教育局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约谈制度(试行)》规定执行。
2.组织述责述廉评议。按照《XX区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每年召开述责述廉评议会,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以及基层单位党政正职就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进行报告,接受评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述责述廉报告载入廉洁档案。
3.实施追究问责。针对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一岗双责缺失弱化、维护“六大纪律”不力等问题以及其他符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情形的,按照职责权限,对有关党组织和分管领导、党建共同体及科室(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四、工作要求
“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重要举措,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
(一)以主体责任为统领。局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体谋划和部署,全面领导、组织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牢固树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二)以监督责任为保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协调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单位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敢于执纪、敢于亮剑。
(三)以“第一责任”为关键。党组织书记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领办管党治党工作,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对纪委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行引办和督办。
(四)以“一岗双责”为基础。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主动承担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主动执行“管业务也要管队伍”的项目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做到工作职责管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就延伸到哪里。
(五)以协同责任为联动。四个责任,是一个有机整体,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认识,明确各自定位和责任,联合联动,上下同频,协同推进,抓好“四责协同”各个环节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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