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在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议上的讲话(全文4008字)

    
大胆创新主动作为
切实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
——在2018年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议上的
讲话
彭 山

各位领导,同志们:
    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政协共同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17年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刚才,州人大常委会兰朝明副主任和州政协赵琼副主席分别进行了讲话,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2017年建议和提案办理成效明显
    (一)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州人民政府始终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并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政府系统各项工作不断发展的有效途径。要求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积极采纳代表、委员和团体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重视办理实效,以此密切政府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各位副州长结合分工,对办理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并抓好督查落实,协调解决问题。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均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建立健全了建议提案办理责任制。由于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确保了州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在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办理方式方法。一是加强沟通。州委、州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做到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前、办中、办后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对办理态度、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在办理过程中,绝大多数主办单位积极与协办单位联系沟通,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协办单位积极配合,不推诿,不拖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主办单位。二是现场办理。多数承办单位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单位和现场进行面商,共同研究办理方案,有针对性地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联合办理。对涉及多个单位的建议和提案,州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明确责任,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四是完善机制。完善建议和提案登记、交办、催办、审签、督办等制度,抓住办前调查研究、办中走访沟通、办后征询意见等关键环节,增强了办理答复的针对性。五是强化督办。采取专项督查、跟踪督查和通报等形式,加强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把“一次性办理”转变为“跟踪问效式办理”,确保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办理实效不断提高。2017年交由政府系统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分别为204件和298件。全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为100%。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中:已解决和基本解决的建议72件,占承办总数的35.3%;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96件,占承办总数的47.1%;暂时无法解决的建议36件,占承办总数的17.6%。所承办的委员提案中: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40件,占承办总数的46.98%;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20件,占承办总数的40.27%;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需待以后逐步解决的38件,占承办总数的12.75%。通过向代表和委员征求到的意见来看,代表和委员对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
总的来说,2017年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办理工作中仍然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部门和单位领导仍然重视不够,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存在应付走过场现象,导致办理责任、人员、经费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具体,不能较好地解决建议和提案所提的问题。二是部分建议和提案办理经费投入有限。由于我州财政困难,资金短缺,大部分项目的建设主要靠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支持,导致部分建议和提案提出的项目经费补助等问题解决难度比较大。三是部分建议和提案办理缺乏创新。有些部门虽然结合实际开展了一些工作,但由于没有作进一步深入了解,应付办理的情况仍然存在,缺乏创新办理和突破性办理力度。四是部分建议和提案沟通协调不够。主要表现在部分承办单位与代表和委员缺乏深入沟通交流,面商的广泛性不足,办理工作针对性不强;有的主办协办单位之间沟通协调不够,主办单位不主动召集协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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