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华:不断增进云南各族群众民生福祉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在充分肯定“十三五”时期社会民生补短板实现历史性突破、全省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同时,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明显成效,各族群众生活更加美好”的远景目标,并围绕今后五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和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的主要目标,规划部署不断增进人民福祉的各项工作,为全省上下“十四五”期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进云南各族群众民生福祉指明了奋斗方向和实践路径。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不断增进人民福祉的任务目标,首先必须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立场,坚持把云南4800万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人民谋幸福是党的初心,民生建设必须踏踏实实地依靠人民大众,民生建设也必须全心全意地为了人民。如果我们的发展不能回应人民的期待,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的发展就失去了意义,也不可能持续。对此,***总shu记指出:“共产党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那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贫困县数量曾居全国第一的云南,在历史性地告别了延续千年的绝对贫困基础上,要从切实解决云南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直面民生建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直面新时代下的新挑战,将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作为确保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在云南得到坚决贯彻落实的重要目标任务加以推进,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在发展中补齐云南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取得新进展,让云南各族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让脱离了绝对贫困的广大群众坚信“脱贫只是第一步,更好的日子还在后头”。
不断健全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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