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2019年工作情况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03-04
2019年自治区统计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从严从实转作风
(一)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议、24次中心组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规定书目,安排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局深入开展“四问四找”,形成6个方面24个问题66项整改措施;稳步推进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等12个专项整治,除涉及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的1个问题需持续推进外,所有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开展“四官”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建立个人工作台账、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台账、督办结果通报考核机制,有效强化“马上办”作风。
二、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部署
(一)推动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落实落地。全面推动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在我区的贯彻执行,制定了《内蒙古盟市季度GDP核算方案(2019)》和《内蒙古盟市季度GDP数据质量评估办法(2019)》。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利用经济普查数据完成普查年度全区及盟市生产总值数据修订。初步完成全区普查年度派生产业、民营经济、“三新”经济增加值核算。
(二)完成全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在自治区综合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顺利完成内蒙古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摸清了我区二、三产业家底,《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于1月中旬发布。
(三)调整完善小康监测指标体系,准确把握小康进程。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注重民生,聚焦短板弱项,区情特色的原则,先后5次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进行修订。最终形成包含六大领域52项指标的内蒙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并进行了初步测算。
(四)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完成全区2016年、2017年土地、林木、水和矿产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2018年度全区、12个盟市及22个旗县区的土地、林木、草原、水和矿产资源实物量变动表的编制工作;以及国家统计局县级试点,2016-2017年度鄂温克旗县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五)落实扶贫攻坚任务。协调有关部门投资140万余元推动我局对口帮扶点兴安盟扎赉特旗巴达尔胡镇新合嘎查帮扶项目落实。联系对接国家统计局帮扶锡林郭勒盟白旗的有关工作,及时掌握国家统计局帮扶白旗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2019年自治区统计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巩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狠抓源头固根本。按照“审核前移,即报即审即改”的原则,通过增设数据查询模板,建立时间序列和审核查询反馈台账,添加审核公式,编制自定义汇总表等方式,实时监测月度间数据波动,全方位判断数据准确性。通过构建专业为基础,GDP核算为核心的数据质量月度评估会机制,制定盟市数据质量评分制度,最大限度保证数据评估科学严谨、公正透明。各专业采取召开企业见面会、重点企业调研、电话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企业核查力度。
(二)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提质提效补短板。构建了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三新”统计监测制度,在进行试填试算的同时,根据新情况新需求持续对指标补充完善。建立并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批零住餐、服务业补充调查制度,降低了限额标准、扩大了调查范围;编制了2017年内蒙古资产负债表和投入产出表。
(三)坚持依法治统,标本兼治净化统计环境。制定了《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守信企业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召开全区统计法治培训会,深入推进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的贯彻落实。持续对统计违法行为“亮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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