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新时代高校教师道德风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以及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学校严格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牵头部门明确、院部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学校各处室负责人、二级学院书记和院长对本部门师德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学校成立师德建设委员会:主??任:汤广江副主任:丁良海 ?朱景虎 ?郑仁民 ?潘志龙 ?付?丽成 ?员:于贵军于敬波?王萧丹?石云峰田守文吕凤娇?刘书玉刘国有?李淑玲谷振伟宋?毅??张永经 ?张武卫?赵凤英 ?赵喜明??高?阳?黄?伟?龚达为?潘世君(排名按姓氏笔画顺序)??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在师德建设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包括:完善师德建设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协调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师德建设工作,指导各基层单位做好师德建设工作;研究并实施师德楷模宣传和师德教育工作,挖掘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研究并完善师德考核和师德监督机制,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研究并完善师德激励和惩处机制,加大师德表彰奖励,严肃惩处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第三条?本细则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以抓早抓小、客观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引导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四个服务”,秉承“立德、笃学、精技、致用”的校训传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肩负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教师指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及二级学院自聘教师。第五条本细则所称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视师德失范行为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受处分教师是中共党员的,应同时给予X纪处分。其他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一)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二)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第六条?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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