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对“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部署,要求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和显著优势 法治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法律制度则是制度体系的主体部分。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法治现代化,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实践证明,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运用国家强制力实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这与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方面,我们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全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我国成为疫情发生以来第一个恢复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就一定能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遵循 一是坚持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道路决定命运,道路决定前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道路和正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我们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我们要学习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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