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83号政协提案答复的函
杨祝媛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动医疗护理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规划引导,健全协商机制”的建议
为有效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由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房产局、县发改委、县规建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委等9家县直单位联合制定并由县政府下发了《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卫计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来政办秘〔2016〕68号)文件。该文件明确了八项任务、三项保障措施,其中第一项保障措施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合力”,其中明确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有效运行机制。
二、关于“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政策措施”的建议
《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卫计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来政办秘〔2016〕68号)文件中保障措施第二条规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医养结合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优先保障用地。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等比较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提供体系。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建立和培育老年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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