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低保中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县民政工作按照年初既定工作目标任务,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法制建设作保障,推进新常态下我县各项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灵璧县低保和临时救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社保兜底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起,我县低保标准城乡统筹。2020年6月,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6996元/年.人(583元/月.人)提高到7500元/年.人(625元/月.人)。目前,全县有农村低保保障对象23774户49061人,农村低保覆盖率为4.54%,今年累计保障98056人次,累计发放低保资金3667.8607万元。截至目前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216户564人,将符合条件的198户438人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二)临时救助工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灵璧县民政局、灵璧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灵璧县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严格把关,截至目前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5.38万元,救助109人次。另为乡镇拨付2021年度为小额临时救助备用金53.8788万元,有效缓解了因病因灾致贫家庭的临时困难,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补充作用。
(三)城市的低保工作
目前城市低保对象2192户3572人,城市低保覆盖率为1.9%,累计保障7140人次,累计发放低保资金321.1114万元。截至目前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11户27人,将符合条件9户20人纳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二、具体做法。
(1)开展全面困难对象排查。保障特殊时期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落实到位,要求各乡镇民政所对低保、特困、残疾人及孤困儿童等困难群众进行深入细致排摸,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全县排查低保、特困群众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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