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基于产业安全的农业竞争力观
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质量、效益、竞争力的排序很重要,先有农业高质量发展,才有效益,最后才能形成竞争力。那么什么是农业竞争力?是传统经济学意义上的竞争力吗?实际上并不是,农业的基础性、弱质性和风险性等特点决定了不能用传统经济学意义上的竞争力来衡量农业竞争力,必须树立新的农业竞争力观。 新发展格局赋予农业竞争力新的内涵。传统的农业竞争力建立在比较优势理论基础上,强调要素禀赋、低成本、差异化带来的优势所形成的竞争力,更注重生产效率、持续获利以及市场占有率等指标。但农业具有不同于其他产业的特殊性,基于传统的农业竞争力理论谈农业的竞争力显然并不合适。 首先,民以食为天,温饱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农业则是人类温饱的来源,是满足人类基本需求的基础,所以农业是人类生存的基础。 其次,我国总人口中一半以上是农民,农业发展关系到农民生计和社会稳定,所以农业是社会发展的基础。 第三,农业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的结合,易受自然、气候、病虫害影响。农业生产具有高风险、低收益的弱质性,单纯从经济意义上比较农业与其他产业的竞争力,农业肯定是没有竞争力的。 “十四五”是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处于两个百年交汇期,同时也面临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 对于“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的发展目标,《建议》中提得也很务实——
“农业基础更加稳固”。这实际上强调了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强调了农业是基础,即农业是国民经济的稳定器、社会发展的压舱石、国家安全的战略后院。二是强调农业这个基础必须非常稳固,即在面临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背景下,农业必须先确保稳定。 因此,“十四五”时期必须系统认识外部环境变化和“两个循环”新发展格局给农业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从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gongwen.com/63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