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岗位法官四年来的工作述职报告
自2015年至今,我在执行岗位轮转到民事审判岗位,这四年来,在市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本人在工作中忠于职守、踏实工作,认真高效的完成了院党组交给的各项执行审判工作任务。下面就这四年来本人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自己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这四年来,本人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各自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新出台的各种法律、法规的相应的司法解释,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及精神,并将所学用于指导自己的执行审判工作实践中。四年来,对全院组织开展的“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五查五整顿”等几乎所有的教育和学习活动,都能够做到全部参与,积极学习,并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以致用。对于国家新制定颁布的《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也能做到及时积极主动学习,并运用到审判执行工作中。
二、认真负责,勤勉工作,热情对待当事人,全心全意为司法服务
本人在执行工作中,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在执行案件中,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公正、合法、及时执结每一起案件。近几年,本人所承办和参与执行的案件已累计达800余件,涉案标的额近1亿元,对所负责执行的案件,始终做到了耐心细致、及时准确、高效执结,均能做到件件有落实,执结兑现率非常高。同时,注重发挥个人特长,工作中经常充当多面手,如办案、摄像、案件记录、宣传报道,司法统计等等,常常冲锋在基层执行工作第一线。下乡办案中,不畏艰险、不惧风险,从未言苦叫累。如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迄今最大规模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摸清积案底数,本人和其他几个聘用人员一起加班加点,在时间紧、任务重的严峻形势下提前7天全面、出色的完成了最高法要求核录1914件、补录案件140件的工作任务。在2016年区高院开展的两次集中清理执行月活动中,因表现优秀,被区高院评为先进个人。同时亦因为执行工作表现优秀,荣获市中院个人三等功。
自2016年12月份调到民一庭从事审判工作至今,民事案件琐碎繁冗,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本人始终坚持认真对待每起案件,热情接待每个当事人,耐心解释每条法律,细致核对每份材料。至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两年来,共结各种类型的民事案件160多件,所办的每一件案能够正确判断分析其矛盾所在,迅速化解矛盾,作出的裁判公平公正,几乎每个案件都能做到定纷止争。虽然有少数案件上诉,但所上诉的案件均二审均维持原判。本案在所执结的案件中既无违法违纪案件,亦无因故意或过失的错案。2017年因审判工作优秀,年底被评为先进个人。
三、清正廉洁、自警自律、平淡朴实
本人能严格遵守上级法院和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自觉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六个不准”的规定,公正司法,不欺压群众;文明执法,尊重和善待每位当事人;干练干事、干净为人。拒吃请、拒收礼,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近四年来,共拒吃请近百次,拒收礼金数万元。能模范遵守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领导,与同志和睦相处,乐于助人,奉献爱心。本人从每一件事开始,每一起案件做起,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无怨无悔,认真实践着自己本分做人、踏实干事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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