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总结
县环保局:
根据省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总结的通知》精神,结合《景泰县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我局工作职责,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生态国土建设,为加快形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作出应有贡献。现将有关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因我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正在开展,污染地块正在确定,疑似污染地块名单还没有建立,我县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时,将环保部门意见作为审批前置条件,暂未办理过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审批手续。下一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要按照《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对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须由环保部门进行环境评估许可后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二、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环境监管情况
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环境监管重点是工业用地,国土部门在工业用地管理方面,坚持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土地的原则,鼓励工业企业向正路、大唐工业集中区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同时,工业企业在立项阶段,发改、规划、环保部门就层层把关,国土部门只是办理供地手续。下一步,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
三、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工作开展情况
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区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此项工作待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完成后全面部署开展。
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对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2018年9月10日我局组织召开全县绿色矿山建设推进会,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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