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乌牛街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廉洁履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重点工程顺利推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永巡〔2019〕1号)的要求,现将我街道2019年度村(社区)巡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对象
按照三年全街道各村(社区)巡察一遍的工作目标,2019年巡察的村(社区 )为码道社区、东蒙社区、古楼社区、乌牛埭头社区、仁源村、西垟村、河口村、鸭鹅村。遵循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信访问题比较突出、“四风”问题比较明显、财务管理比较混乱、工程项目集中的村(社区),以及中心工作、重点工程推进不力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融合发展中心成员开展巡察。
二、巡察时间
2019年9月3日开始,为期7个工作日(可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
三、巡察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问题
1、是否在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活动中,采取各种务实有效的举措抓好宣传引导,让党员群众掌握和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是否存在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影响社会发展稳定的言行;
3、是否在落实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壮大集体经济、村社规模调整优化、新村融合等重大工作中主动作为,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4、是否存在因履职不力,造成中心工作推进不力,甚至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越级访、群体访、缠访、闹访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村(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问题
1、是否存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员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未正常开展,对党员学习教育不到位,党费收缴不及时等问题;
2、是否存在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充分,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工作例会、“五议两公开”等制度落实不到位;
3、是否存在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党员结构不合理,发展党员政治标准把关不严、规定程序不落实,存在人情党员、近新繁殖、带病入党、弄虚作假等问题;
4、是否存在党组织缺乏凝聚力、战斗力,党组织软弱涣散等自身建设薄弱问题;
5、是否存在村(社区)干部工作标准不高、履职意识不强,组织观念、大局意识弱化,带头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
6、是否存在以拉票贿选、暴力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侵害村民民主权利等问题;
7、是否存在党员队伍管理“宽松软”,党员信教现象,对各类非法活动不敢制止、不予报告等问题。
(三)村(社区)级党组织领导、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方面问题
1、是否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以基层党内民主带动农村基层民主,规范落实坐班值班等各项规章制度;
2、是否做到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权利,坚持重大事项决策“五议两公开”程序,及时公开党务、村务、财务情况;
3、是否存在村(社区)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违规买卖、出租、使用集体资产、资金、资源,以及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集体资产等问题;
4、是否存在村级监督缺位、失位、错位,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等问题;
5、是否存在对本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不力,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突出等现象。
6、是否在新村融合发展过程中存在内部混乱、各自为战、争权夺利、发展滞后等问题。
(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参与酒局、牌局、变相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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