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3400字(全文3421字)

   
2020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精神文明创建2018—2020三年行动计划》,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推动分中心文明创建提档升级,现结合分中心实际,特制订2020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省级文明单位复评”的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窗口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大力提升住房公积金为民服务水平,扎实推动志愿服务健康发展,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和作风效能大转变,形成“人人参与、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群众满意的优秀服务窗口,推动分中心文明创建提档升级。
    二、工作标准
    以《浙江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浙江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等创建测评体系为依据,丰富和展现单位特色,实现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业务发展领先、工作实绩显著,民主管理规范、遵章守纪自觉,学习氛围浓厚、书香文化浓郁,内外环境优美、窗口服务优化。
    三、工作内容
    (一)深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基础。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引导党员干部将“两个维护”体现到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日常举止言行上。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认真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两学一做”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抓好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通过参加和组织对党忠诚、理想信念、X纪党规等教育,开展集中研讨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建立常态化学习教育培训机制,每月制定学习重点,将学习教育纳入年度党建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个人年度考绩。发挥理论中心组学习示范引领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支部、联系点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讲党课。创新设置教育载体,细化明确责任清单,完善督查考核办法,保证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在办公场所、网站等醒目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和公益广告,营造浓厚氛围。利用“三·八”“五·四”“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及春节、中秋、端午等传统节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思想意识形态教育,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价值观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教育,持续抓好“道德讲堂”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注重先进典型的挖掘与标树,营造争当先进、争做标杆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优质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坚持以“办事方便、服务周到、态度热情、环境舒适”为目标,打造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持续推行“党员三亮三创三先”活动,让党旗时刻飘扬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之中,引导党员在“最多跑一次”改革、新冠肺炎防控、公积金扩面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化“公积金+金融”综合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与金融系统合作,竭尽所能满足群众需求,为办事群众提供延伸拓展和个性化的定制服务。继续参与市中心“标杆窗口”“服务明星”“最美公积金”系列评比评选。优化优美环境,办公场所和窗口环境保持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办公场所设计合理、各类设施完好、功能齐全、实用方便,做到序化、洁化、美化、绿化。
    (三)深化服务创新,再推便民惠民。坚持把服务群众“住有所居”作为平阳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主旋律,开展“三强两促”“三服务”活动。以“维护职工权益、提高职工福利、支持职工租房消费”为目标,联合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统筹抓建筑施工、物业管理、民办教育、环卫保安等新市民较为集中的服务行业的单位和职工扩面,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以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为重点,实现缴存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优化服务网点和窗口布局,加快实施贷款、退休等“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围绕群众身边“微改革”,精简住房公积金办事材料。落实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突出支持自住住房消费的政策导向,探索推进公积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旧住宅加装电梯等扶持政策。做大做优现有的“公积金+金融”联合扩面、“就近可办”等项目,落实组合贷款“低利率”、公积金贷款“不轮候”“补需求”,进一步促进住房公积金功能向大数据应用价值链和住房消费链延伸,惠及更多缴存职工和缴存企业。
    (四)深化素质提升,提高干事本领。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使专业化、创新型、复合型人才融合住房公积金发展的理念成为共识和行动。继续参与市中心举办的干部素质提升培训,拓展干部知识结构的宽度与广度。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落实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制度,开展常态化提醒和诫勉。重视关爱激励干部,加强干部谈心谈话,注重干部身心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全民健身”等,缓解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压力。立足实际,开展政治理论培训、业务政策培训、文明素质培训、知识拓展培训、心理健康培训等多途径宽领域培训活动,推动干部职工素质全面整体提升,打造专业过硬、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忠诚担当、有所作为的公积金队伍。
    (五)深化示范带动,履行社会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做好作风效能建设,促进机关作风效能提升,弘扬清正廉洁良好风尚。深入落实《浙江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活动、《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借助“两微一网”开展文明风尚行动,宣传移风易俗、公筷公勺、勤俭节约、疫情防控、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观赛(观影)、文明礼让斑马线等文明行为。深化志愿服务,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党员志愿服务队等为主体,通过“红七月.服务月”及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化结对共建,认真落实“六百结对”等结对共建,积极开展共建帮扶、走访慰问、贫困救济、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化诚信教育,借助“8.8诚信日”开展诚信宣传,积极组织和参加上级家庭文明讲坛讲座,弘扬传承良好家风家规家训。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普法知识考试、普法宣传等活动,强化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六)深化“墨香单位”建设。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墨香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平机党〔2020〕6号)精神,抓好“墨香单位”创建工作。要加强墨香文化的宣传引导,点燃干部职工参与书画艺术活动热情,做中国优秀文化的传播者和发扬者。要通过征集展示书画作品、摆放书画书籍、墨香成果交流、墨香人才培养等,让干部职工感受书画魅力、体验书画乐趣,提升干部职工人文素养,营造浓厚翰墨文化,丰富和活跃业务文化生活。中心办公室要为“墨香单位”建设提供必要的设施保障,积极组织参加县总工会等部门设立的兴趣培训班,设立中心兴趣小组,视情邀请老师进行辅导授课,激发干部职工的兴趣爱好,打造公积金墨香浓郁的精神家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精神文明创建纳入分中心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年度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各司其职,责任到人,认真开展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二)强化参与意识。要强化群众性参与意识,广泛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通过全员文明意识渗透,激发干部职工文明创建热情,做到人人是文明创建的践行者、传播者。要以深化“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单项创建活动为载体,动员全体干部职工投身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帮困扶贫、结对共建等社会公益活动,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在分中心干部职工中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神文明创建氛围。
    (三)注重创建实效。要围绕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强化作风建设、优化服务水平抓创建,将文明创建与领导班子建设、日常工作、人员思想道德建设、行风服务建设、重点业务工作等有机结合,丰富创建载体,注重创建效果,防止和避免创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实现以创建推动重点工作顺利开展、推动办事效率增速提效、推动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推动服务质量大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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