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与使用
组织部作为党费管理部门,我们经常会被问到:党费是按什么标准收的?工资中哪些项是党费计算基数?哪些应该扣除?你们把党费都用在哪儿了?这些年交了不少党费,怎么看不到东西?等问题,平时大家都了解一些,但有时可能会叫不准。今天借此次学习的机会,就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一些工作和大家交流一下。
党费是党员按照《党章》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自愿从自己的劳动所得中支出并定期交纳、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自觉交纳党费是每一名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极强、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强党员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组织观念,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的建设事业不断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于基层来讲,做好党费收缴管理是最基础的工作项目,为此,省委、市委要求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中共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后经中组发[2008]3号文件修改,并于2008年4月1日开始执行。今天主要分以下三个部分来讲解:
一、为什么要缴党费?
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指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因此,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应该自觉按期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个别基层组织管理不到位,个别同志党员意识不强,党费收交管理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如:有的党员不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有的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有的党组织党费收交记录混乱、档案不完善等。2016年在党费专项整改工作中,天津66家国企、12余万名党员补交党费2.77亿元;山西22家国企的党员干部补交党费8000余万元。
就党员个人而言: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是对党员党性的一种考验,是党员党性觉悟好坏的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作为党组织经费的一种补充,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意识。
就党组织而言:党费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党费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的直观体现。党费为党的事业提供经济支持。对于党费的交纳,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也是相当重视,给大家讲一个关于周总理交党费的小故事。
1935年10月,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周恩来同志忙于处理各种工作。有一次,警卫员魏国禄不忍打扰他,就替他交了五分钱的党费。不久,周恩来找到魏国禄交党费,在得知自己的党费被其交纳后,他说,党费不能让别人代交,军政大事重要,交党费也很重要,这是每个党员的义务,他把五分钱党费交给了魏国禄。
虽然只是五分钱的党费,但周恩来同志看得很重。周恩来的做法,是每一个共产党人学习的榜样。
想一想,若连党费的缴纳都嫌麻烦,又还有什么样群众的疾苦、改革的艰辛会不嫌麻烦、萦绕心头?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二、缴党费具体要求?
(一)基本要求
中央组织部的《党员管理手册》第159条明确,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包括三个方面:
自觉缴纳党费、按时缴纳党费、足额缴纳党费。
其实,缴纳党费不是钱的事,党费的背后,体现的是一个党员党的观念,体现的是规矩意识。党费承载着党员对党的忠诚,交党费不仅是党员的一项基本要求,还是党员与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体现党员身份意识的重要形式。目前“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一名合格的党员”,不在于喊多么响亮的口号,而是首先时时刻刻按照党章党规X纪要求自己,从交党费这类“小事情”开始,不断强化自己的党性意识、党的观念。从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这样的事儿做起,把每一次交纳党费当做一次党性教育。
(二)缴纳频率
党员应当结合每月党日活动,持《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按月向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因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是外出时间较长等特殊原因,本人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预交或者委托其亲属及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预交和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提倡党员本人亲自以现金方式交纳党费,增强交纳党费的仪式感,也可探索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网络手段交纳。关于基层党组织可根据流动党员等群体实际情况,探索网上交纳党费的具体办法。这主要是针对流动党员以及工作地点不固定、在外出差较多的党员的实际,为方便党员交纳党费作出的规定。
(三)缴纳比例
基层党组织每年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既可以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收入为基数,也可以当年某个月工资收入为基数,年内一般不变动。工资晋档、职务晋升、岗位变动以及普调工资的,可以待下年度重新核定。
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
3000元以下(含3000元) 缴纳0.5%
3000元-5000元(含5000元) 缴纳1%
5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缴纳 1.5%
10000元以上 缴纳2%
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1)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3)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4)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和活的部分(奖金)。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关于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党费计算基数。实际工作中,注意把握3点:一是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不兑现年终绩效的月份,每月以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交纳党费,年内一般不变动;二是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兑现年终绩效的当月,按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基数计算,交纳党费超过1000元,可以1000元为交纳限额,自愿多交者不限。
“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许多企业党组织反映,企业人员党员党费计算基数中“活的部分”不好确定,属于“活的部分”的奖金和绩效工资在不同企业的发放方式和构成也不尽相同,且时有时无。为此,我们在《通知》中对“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作出了明确。具体执行中注意把握2点:一是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二是对于那些不好确定为“活的部分”的收入是否纳入党费计算基数,可由企业基层党委研究确定。
3、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以个人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计算基数不包括项目。(1)个人所得税。(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3)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4)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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