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12月19日
2019年,我院认真贯彻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上级院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高检院提出的“落实、稳进、提升”总基调,以“强政治、重业务、抓检务、亮品牌”为全年工作主线。深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并贯穿于各项检察工作中,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发力打造“绿色卫士”品牌形象,扎实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一、围绕讲政治顾大局,强化检察队伍素能
一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全力抓好党建工作。组织全院人员参加省院召开的主题教育动员视频会议。认真制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主题教育必学材料、书籍确保人手一份,督促检查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切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检察长、副检察长等均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讲授专题党课,引导党员树牢宗旨意识。强化领题调研,班子成员结合省院确定的32项重点工作任务和本院工作要点,立足分管工作的难点,坚持问题导向,撰写调研报告5篇,召开领题调研成果交流会,对发现的林区非法占地乱象、扫黑除恶工作、公益诉讼等5个专题进行研讨,研究15项解决措施。年初制定“三会一课”和政治学习计划,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月调度制度,确保党建工作有方向、有抓手。强化把党组织建成“党员之家”理念,加大对困难党员、职工慰问帮扶力度。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群团活动,进一步活跃机关文化生活。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抓好网络舆情工作。全年在本院内外网发表新闻稿73篇,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宣传文章68篇,省级媒体转发69篇。加强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构建多渠道的检察宣传途径,利用长春林区分院内网网站、本院外网门户网站以及新媒体网络平台推进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机构,新媒体工作机制,利用“两微一端”网络平台上及时发布检察信息动态,加强宣传人员素能培训。坚持每日舆情监测,及时完成省院和分院宣传部门安排的转发和网评任务。
三是加大检察人员培训教育力度,提升队伍综合素质。通过“新时代e支部”、“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党员干警在“新时代e支部”网上答题,下载“学习强国”观看专题党课视频、“两学一做”专栏等内容,领会实质、掌握精髓。通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讲堂,推进检察干部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支持干警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和司法考试培训,有2名干警通过2019年度司法考试。认真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开展“以案明纪、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使全院人员切实受到教育警醒,检察业务短板弱项明显改善。
四是认真落实上级院检察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我院认真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江源区内6位民营企业家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我院并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增进他们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凝聚各方力量,齐心协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顺利发展。
五是以“五个一”廉政警示教育为载体,为全院检察工作提供队伍纪律保障。办理1起长春林区分院检务督察部交办的案件。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精神,按时汇总各部门数据及报告上报分院,截至目前,无错报漏报情况发生。对“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活动和“以案肃纪,廉洁从检”警示教育活动等进行全程监督。围绕检察业务开展专项督察,下半年对2018年度全院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开展常规抽查。通过对随机抽查的16件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重点对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各部门。开展多项警示教育整顿活动,指导各部门建立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以铁腕之势扼制违法违规。通过组织“廉政知识测试”、对节假日值班值宿情况督察等形式,持续提升检察人员廉洁自律意识。
二、以强化监督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一是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2019年,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22件25人,其中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和决定逮捕19件22人(其中未成年人案件1件1人;追捕1人)受理本院报请逮捕3件3人。批准逮捕11件14人,逮捕率为47.62%;不批准逮捕11件11人,不捕率为52.38%;决定逮捕3件3人,逮捕率为100%。办理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1件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0件,(本院实际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公安机关均作出了立案决定,其中作出有罪判决1件1人,移送法院审查起诉1件1人)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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