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十三五”总结、“十四五”思路
2020年11月23日
一、“十三五”工作总结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与市场主体、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十三五”期间,区财政局始终坚持大财政理念,妥善处理好“财”和“政”、“财”和“经”、“财”和“民”的关系,保障中央、市、区决策部署落地,实施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优先保障重点民生领域支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一)财政实力更加增强。“十三五”时期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37.7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收35.3亿元,增长1.3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5年的24.9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29亿元,年均增长3.1%。工业税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由2015年的21.4%增长到2020年的25%,提高了3.6个百分点。
(二)财经互动更加良好。“十三五”时期,我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共减税降费7.6亿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兑现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产业调整升级;持续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2019年我区金融业增加值为17.87亿元,比2015年增加11.22亿元,增长1.69倍。2020年9月,全辖区银行存贷比84.3%,比2015年提升20.9个百分点。成功争取国家财政部2020年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专项资金5000万元,为全市40个区县中仅有的4个试点城市之一。同时,经济的发展,为税收的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辖区税收由2015年的20.5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33.4亿元,年均增长10.3%,区级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由2015年的52.6%上升到2020年的59.8%,提高了7.2个百分点。
(三)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十三五”时期,区财政局始终坚持民生导向不动摇,坚持“三保”兜底不松懈,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民生难题,财政支出累计完成371.8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加170.08亿元,增长1.8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015年的49.2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92亿元,年均增长13.3%。五年来,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0%以上,“民生财政”得到进一步体现。教育投入达到法定支出要求,教育经费支出80.6亿元,年均增长14.7%。卫生投入37.2亿元,新建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大力支持区人民医院创“三甲”。困难群众的保障,从2015年的7092万元提高到2020年的15406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96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6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每年补助42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人每年补助550元。脱贫攻坚累计投入6.5亿元,基本解决全区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交通等重点项目支出66.3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长51.3%,主要用于高新区及黄金坡新区建设,G348道路,濑溪河、荣峰河综合整治,污水管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财政民生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增强。
(四)风险管控更加有效。“十三五”期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上的决策部署,统筹处理稳投资与防风险的关系,采取“开前门、堵后门、优结构、降成本”模式,逐步建立了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和预算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化解存量,有效降低债务风险。加强金融风险预警排查,注重源头预防;面向基层,强化宣传教育;按照部门联动的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机制,各方积极履职,团结协作,形成了打击合力,推进非法金融案件办理,降低了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系数。
(五)财税改革更加深化。“十三五”期间,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优化服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迎接新机遇新挑战。预算收支管理不断规范。推行“零基预算”,编制三年滚动平衡预算,完善财政预算资金执行制度,实行预算公开评审,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深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镇街财政体制改革逐步推进。进一步明确区与镇街的财权和事权,不断优化转移支付制度,减少区与镇街之间,镇街与镇街之间的财力差距,为调动镇街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促进镇街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财政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无纸化办公;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及缴费平台改革,通过“财政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方式缴费,提供网上缴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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