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胜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全文11623字)

    
民胜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2021-01-07
?来源: 通江县民胜镇人民政府 ?
    
    为高质量做好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巴中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县委关于换届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我镇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部署要求,坚持好干部标准,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按章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着力选好书记(主任)、配强班子、凝聚共识、激发活力,为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一区三地”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重点
    (一)合理设置职数。各村(社区)要根据建制村(社区)人口数量、幅员面积、工作任务等情况,合理确定村(社区)“两委”职数和村(社区)常职干部职数。
    不涉改村党的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涉改村党的总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实行“一肩挑”的可设副书记1名;不涉改村村民委员会设委员3名,涉改村村民委员会设委员5名;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不涉改村常职干部职数原则上设4职;涉改村根据人口数量、幅员面积、工作任务等情况增加常职干部职数至7职;鹦哥嘴社区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居民委员会设委员5名,常职干部设6名。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与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监察工作信息员)“一肩挑”。涉改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任村文书的村委委员应当纳入村常职干部管理,不涉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任村(社区)文书的村委委员应当纳入村常职干部管理,其他“两委”干部根据工作需要纳入常职干部管理。加大村(社区)“两委”其他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力度,尽可能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纳入村(社区)常职干部管理。
    (二)严格人选把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能力强、治理能力强的优秀人才,注重选拔致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人选应当是党的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村(社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党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应当有1年以上党龄。党委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人选把关必须坚持“双好四强八不选”标准。各村(社区)通过民主程序将村(社区)“两委”换届人选候选人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查要求写入本村(社区)换届选举办法。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制度,原则上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能同时作为提名人选。村(社区)“两委”换届人选经镇党委集体初审后,报县级资格联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实行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三)着力选好书记。加大从优秀农民工、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学历提升人员、致富能手、村级后备力量、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群体的党员中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力度,注重选拔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防汛减灾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党员。若村(社区)暂无党组织书记(主任)合适人选的,可经党委研究决定镇机关下派、跨村(社区)选任、第一书记兼任等方式统筹选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四)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大力推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继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重点选拔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党员。担任村文书的村委委员重点选拔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且具有计算机办公操作基本技能的优秀青年。注重培养使用年轻干部和用女干部,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和1名女性成员。
    四、程序步骤
    此次村(社区)“两委”换届,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后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的顺序分阶段推进,确保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在2021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在2021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12月18日前)
    1.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村(社区)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在镇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明确职数结构、资格条件、选举方式、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纪律要求等,责任到人、时间到天。各村(社区)于18日前将换届工作方案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审核。
    2.召开换届工作会议。镇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工作专班分别开展工作,各指导组务必于20日前指导各村(社区)召开“两委”换届工作会议。
    3.开展换届业务培训。镇围绕换届政策、法定程序、操作步骤、纪律要求、舆情监测、疫情防控、组织领导等重点内容,对参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辅导,确保熟悉政策要求,精通操作流程。
    (二)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2月25日前)
    1.扎实开展民情走访。由指导组分村负责,统筹驻村、联村干部采取进村入户、集中座谈等方式,对村(居)民全覆盖走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宣传换届政策,掌握换届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做到村情选情、班子运转、党员现状、人选储备、群众诉求、风险隐患“六个清楚”,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党委研判,由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带队逐一疏导化解;对本村(社区)优秀人才进行一次全覆盖梳理摸排,逐村(社区)建立有意愿参选人员台账,为针对性制定工作措施、细化选举操作流程提供科学依据。
    2.扎实开展班子研判。各指导组对各村(社区)逐一走访调研、分析研判,与现任村(社区)干部、原任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长、后备力量等谈心谈话,全面掌握班子运行、思想动态、履职情况、干部储备、优化方向、群众反响、存在问题等方面情况,研究提出班子调整优化的初步意见,做好推行“一肩挑”的风险研判。
    3.扎实开展排查整顿。对民情走访、班子研判中发现掌握的各类矛盾风险隐患,逐一分析研判,落实化解措施,12月25日前上报排查整顿台账。
    4.扎实开展财务清审。镇成立财务清审小组调派财政、农业、各村主任等相关工作人员,于12月25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资产资源资金、财务账务债务清理锁定、处置公示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注重收集党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并公布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三)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12月25日前)
    1.加强政策宣讲。发挥党的宣传动员优势,利用会议、标语、公告、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工作安排、纪律要求等,把推行书记主任“一肩挑”等政策要求作为宣传的重点,做到家喻户晓。通过电话、网络或信函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联络沟通,动员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
    2.全覆盖谈心谈话。镇领导班子成员和驻村工作队,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在职村(社区)干部、有参选意愿的村(居)民、离职老干部、乡贤名士、村(居)民小组长、党员、村(居)民代表、参选意愿强烈但未提名为候选人的村(居)民等“八个必谈”,切实把纪律讲明、把道理谈透、把思想做通,着力营造换届选举良好氛围。
    (四)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阶段(2021年1月31日前)
    1.上报请示(2020年12月20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向镇党委汇报并请示后,正式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及时研究批复,指导组负责指导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2.任务分工(2020年12月25日前)。按照镇党委批复要求,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明确宣传动员、酝酿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工作报告、准备会议材料、组织党员选举等工作任务。
    3.确定应到会党员人数(2021年1月5日前)。各村(社区)党组织与其隶属管理的党员全覆盖联系,不能回来参加选举的人员经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到支部汇总统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会人数,报镇党委批准,同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在本村(社区)公告。党员因下列六种情形之一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③中止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⑤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调研、考察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⑥外出时间较长,通过联系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大会的(疫情期间的相关要求)。
    4.制定方案办法(2021年1月6日前)。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于1月4日前研究制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镇党委研究推荐的工作程序和执行细则。村(社区)党组织要召开委员会会议,按照镇印发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社区)推荐办法,并向党员群众公布,引导和鼓励党员、群众推荐。镇党委研究制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推荐考察工作方案,明确推荐考察具体事宜。
    5.开展民主测评(2021年1月8日前)。各指导组于1月8日前到各村(社区)组织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对现任村(社区)干部和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任期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组织提名的重要依据。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代表一般应包括:村(居)民代表、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村(居)民小组组长、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等。
    6.严格执行“两推”(2021年1月8日前)。在测评会上,请全体党员、村(居)民代表、部分群众参加,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必要时由镇党委直接提名人选。
    7.县级资格联审(2021年1月15日前)。镇党委将村(社区)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资格审查名单进行资格初审后,报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同纪检监察、政法、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和统战、司法行政、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对候选人资格审查名单进行资格联审,排查是否涉黑涉恶、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严重失信等问题,及时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并取消其资格,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通过联审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由镇反馈给村(社区)党组织。
8.组织开展考察(2021年1月19日前)。各指导组到村(社区)指导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两推”和资格联审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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