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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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一季度,全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将进行换届。这次换届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换届,是村(社区)“两委”任期由3年改为5年、与县乡换届同步推进的首次换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全面做好换届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提出如下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着力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依规原则,高质量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换出好班子、选出好班长、形成好思路、建立好机制、巩固好局面,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泗阳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换届政策
通过换届,村“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班子成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整体功能进一步提升,努力实现“双提双降双百”,即村(社区)书记、村(社区)“两委”干部大专以上学历比例实现双提升,村(社区)书记、村(社区)“两委”干部平均年龄实现双下降,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新村干转任实职覆盖率均实现100%。
1.严格选任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候选人。在村“两委”班子中,全面落实“双好双强”选人标准,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干部。在社区“两委”班子中,大力选拔政治过硬、品行正派、治理和服务能力强、党员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
严格执行“十不选”负面清单,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的。(2)组织观念不强,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法治意识淡薄的。(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参加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的。(4)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X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5)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9)廉洁自律有问题、道德品行不良、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10)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对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换届提名过程中注重用好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对适用容错纠错情形的,由街道党工委报县委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研判决定。
2.选优配强“领头雁”。认真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乡共管”制度,坚持重点岗位重点配备。村党组织书记应当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备团结带领农村党员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素质能力。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适应城市基层新变化新要求,具备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服务凝聚社区党员群众的素质能力。新提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在45岁(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下同)以下,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继续提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男性年龄不超过55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岁,近5年受过县级以上表彰、近3年有2年进入分档竞赛一档、二档或入选五星、四星村(社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60岁。注重形成梯次年龄结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45岁以下的应占相当比例,35岁左右的应有一定数量,村书记中返乡兴村新村干占比不低于8%。进一步优化性别结构,女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有一定数量。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原书记或主任改任副书记或副主任的,仍享受原职级待遇,排名列书记、主任之后。
????3.优化班子结构。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严格依法依规控制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提倡符合条件的“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委员职数一般分别为5名,村“两委”成员职数一般不超过8名。党员人数较多、人口多的新型农村社区一般为8—11名,情况特殊的,经县委批准后可适当增加职数。健全完善村(社区)纪检组织,村(社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村(社区)党的委员会设纪委书记。新提名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成员。加大返乡兴村新村干转任力度,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新村干转任实职。继续提名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男性年龄不超过60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岁。注重选拔优秀女干部,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各有1名女性成员,可交叉任职。依据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适应新形势下基层治理需要,建立村(社区)“两委”新提名人选近亲属任职回避制度,无特殊情况的原则上应予回避,对工作确有需要、党员群众认可的,需经县委批准。
4.拓宽选拔范围。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积极参选。统筹各方面人才资源,打破身份、地域、职业界限,注重从本地致富带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工作者、村教村医、网格员、苏北计划志愿者等群体中发现优秀人才。加大从退役军人、新村干中选拔村(社区)“两委”干部力度。注重发现选拔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本村(社区)暂无合适人选的,可依法依规在街道范围内统筹选配。
三、步骤安排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采取联动方式,方案统筹谋划,工作统一部署,人事统筹考虑,选举分别进行,全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在2021年1月10日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要过细组织开展好摸排调查“清底”、联查审计“清账”、干部储备“清点”、风险化解“清仓”、从严执纪“清风”等“五清”行动,为圆满完成换届夯实基础,扫除障碍。
(一)组织发动
1.组建机构(2020年9月26日前)。成立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彭铁军书记任组长、韦肖主任任第一副组长,街道其他三套班成员任副组长,加大对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力度。同步成立换届工作指导组,驻片领导、驻村(社区)干部直接参与,指导挂钩联系村(社区)做好换届工作。
2.制定办法(2020年10月5日前)。根据省市县政策要求,研究制定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办法,出台换届文件,明确具体政策、步骤程序、时间节点、试点村(社区)等。换届文件出台前,要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核。
3.动员部署(2020年10月10日)。街道“两委”换届工作动员会拟于10月10日召开。街道“两委”换届部署会议届时邀请县指导组列席。
4.业务培训(2020年10月20日前)。县乡联动对参与村(社区)“两委”换届的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解读换届政策、明确换届流程、严明换届纪律。
5.集中整顿(2020年10月20日前)。开展摸排调查“清底”行动,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单位的指导下,对村(社区)逐一摸排,做到“六个清楚”,即搞清楚村(社区)基本情况、搞清楚班子运转情况、搞清楚党员队伍现状、搞清楚后备干部储备、搞清楚党员群众思想诉求、搞清楚影响换届不利因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街道党工委书记到试点村(社区)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研。街道倒排1个重点村(社区),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挂钩整顿。对情况复杂、矛盾问题集中、班子软弱涣散的,坚持“一村(社区)一策”进行集中整顿,不整顿到位不换届。
(二)人事安排
6.经济责任审计(2020年10月20日前)。开展联查审计“清账”行动,在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的指导下,对现任村(社区)“两委”有关成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公开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7.开展联审联查(2020年10月20日前)。落实县级联审机制,在县委组织部、民政局、县纪委监委、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农业农村局、信访局、环保局、发改局等部门的指导下,严格审查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8.综合分析研判(2020年10月25日前)。街道党工委在深入排查、经济责任审计、联审联查的基础上,逐村(社区)开展综合研判,形成报告。
9.进行专题汇报(2020年10月30日前)。结合开展干部储备“清点”行动,逐村(社区)形成人事安排方案,向县委组织部专题汇报。
10.设立选举机构(2020年11月20日前)。在街道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领导机构,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
11.组织动员登记(2020年12月20日前)。根据党员群众的不同情况,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做好参选党员和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名单要及时张榜公布。
12.提名推荐人选(2020年12月20日前)。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党员和群众推荐、上级党组织推荐“两推”方式产生候选人,村(居)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直接提名候选人。严格落实“四必谈”要求,街道党工委要对拟不再提名人员、转岗交流人员、差额人选和参选意愿强但未被提名人员逐一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3.组织开展考察(2020年12月25日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考察由县委组织部联合街道党工委组织实施,其他人选由街道党工委负责考察。对村(居)民委员会提名人选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开展考察。对新提名推荐人选按照县级联审机制进行联审联查。
14.做好选前安排(2020年12月30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完成起草报告、准备文件、会议研究、下发通知、布置会场等5项工作。村(居)民委员会投票前完成确定投票方式、公布选举方式时间地点、办理委托投票、设计和印制选票、确定选举工作人员、布置会场或投票站等6项工作。
15.开展换届试点(2020年12月30日前)。坚持试点先行,街道层面开展换届试点,组织相关换届工作人员,列席观摩学习试点村(社区)选举工作。
(四)投票选举
16.党组织换届选举(2021年1月10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同步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17.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1月31日前)。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本社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直接选举产生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推选产生的居民代表选举产生。
(五)后续工作
18.党组织班子交接(2021年1月17日前)。村(社区)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闭幕后7日内,由街道党工委组织村(社区)党组织新老班子进行交接。
19.村(居)民委员会班子交接(2021年2月10日前)。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10日内,在街道村两级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新老班子交接。
20.开展谈心谈话(2021年2月10日前)。街道党工委对于换届选举中落选退职的同志开展“一对一”谈话,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开展集体谈话。
21.完成配套建设(2021年2月25日前)。按照规定程序,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健全共青团、妇联等相关组织,推选产生村民小组长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委员会。
22.资料整理归档(2021年2月25日前)。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原则上,换届资料由街道统一保管。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等选举配套工作产生的资料,由街道明确归档范围、管理单位等。
23.做好换届总结(2021年3月5日前)。街道村两级都要及时对村(社区)“两委”换届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4.开展任职培训(2021年3月31日前)。县乡联动全覆盖开展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培训。县级层面组织开展村(社区)书记、主任专题培训班,街道级层面开展其他“两委”干部培训班,全面提升新任村(社区)干部履职能力。
四、组织领导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超前谋划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1.落实工作责任。街道党工委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换届选举工作日常事务。同时,向各村(社区)派出指导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指导,各村(社区)要密切配合,对领导不力、严重失职影响换届的,严肃追究责任。
2.强化风险防范。扎实开展风险化解“清仓”行动,深入梳理分析换届人事安排、选举程序、信访矛盾、突发事件等各类风险点,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对涉及进退留转的有关人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分别开展谈心谈话,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换届工作。对于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村(社区),要制定有针对性的选举工作方案,安排得力人员驻村工作,超前化解矛盾,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信息研判和预警,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稳妥应对信访矛盾、突发事件,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重大负面舆情。此外,充分考虑新冠疫情扩散等可能带来的风险,提前做好工作预案。
3.严肃换届纪律。坚持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把开展从严执纪“清风”行动贯穿换届全过程,注重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重视来信来访,开通举报箱、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涉黑涉恶、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凡经查实的坚持“三个一律”,即是候选人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一律宣布选举结果无效,是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4.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高质量起草工作报告,通过换届凝聚人心、共谋发展。加强教育引导,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小村说事日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教育、换届政策法规教育、党员公民义务权利教育等。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换届新政策、发展新成就、基层新变化,使广大党员群众关心支持、积极参与换届工作。
5.注重工作统筹。坚持“两委”统筹,合理安排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实现政策规定、时间步骤、人事安排、选举组织等有序衔接。坚持上下统筹,通盘考虑街道和村(社区)换届人事安排、街道党代表选举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坚持集中换届与日常工作统筹,同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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