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

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

    根据区委《关于开展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执行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决策制度情况,从五个方面开展了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体责任。卫健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体责任,依照“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正确解决和处理好“三重一大”事项,把坚持贯彻和落实好“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党务政务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坚决贯彻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原则,切实加强对权利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二、不断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构建制度体系,有效规范运行。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有关文件要求,科学制定了《兖州区卫生健康局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暂行办法》,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责任追究等,实现了“三重一大”事项全面覆盖,切实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程序。在此基础上,专门制定了《xx市兖州区卫生健康局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系统明确了卫健系统重大事项报告的基本原则、范围清单和程序方式,有力保障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到位。
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凡属局党组决策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一是前期酝酿。拟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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