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5066字)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晋政发〔2019〕1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更好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山西、法治山西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道路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这条主线,下更大力气抓好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农村与城市并重,加强智能化、精准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全力防范化解重大交通安全风险,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一)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把运输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市场准入和确定经营范围的重要依据,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切实将企业诚信考核结果与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市场准入、保险费率等挂钩,将企业守信状况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融资贷款的重要参考。(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保监局配合)
    (二)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
    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严格控制8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对现有长途客运班线进行清理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停止运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督促运输企业遵守长途客运驾驶员配备要求,严格执行我省有关道路管控措施以及接驳运输规定。(各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分工负责,应急管理部门配合)
    (三)严格旅游包车安全管理。
    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根据运行里程严格按规定配备包车驾驶人,严格落实趟次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核发系统申领使用制度,严禁未取得省际包车客运资格的企业从事省际包车客运业务。严格小型车辆旅游运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文化和旅游部门配合)
    (四)严格公交车安全管理。
    进一步加强公交车安全运行管理和保障。在公交车站安装隔离护栏,防止因意外事件造成候车乘客伤亡事故。健全完善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标准,为车辆安装(改造)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加强对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进一步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人民政府牵头,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分工负责,应急管理部门配合)
    (五)严格校车安全管理。
    加大校车投入,保证运力充足。加强运营环节安全监管,督促学校及校车运营单位严格落实校车安全内部管理责任。严格发放校车标牌,严格驾驶人资质认定,加大对“超员车”“黑校车”的打击力度。(各级人民政府牵头,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分工负责,应急管理部门配合)
    (六)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单位准入条件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市场准入。对非法运输、伪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分工负责,应急管理部门配合)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途经水源地的,要合理划定禁行区域,确保区域用水安全;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在桥梁、隧道、高速公路出入口、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道路排队积压的,要制定相关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七)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
    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两客一危”、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12吨及以上)都应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纳入货运车辆监管平台和联网联控系统。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和“两客一危”要按照规定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已进入市场的要加快安装进度。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动态管控和视频监控系统有效发挥作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应急管理部门配合)
    三、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
    (八)加强和改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
    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制度,引导社会机构建立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式教育培训。严格执行考试评判规定,切实保证考试质量。(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分工负责)
    (九)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和重点驾驶人群体监管。
    建立驾驶人培训机构违规培训责任追究和退出机制。对违规的驾驶人培训机构,要严格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对组织考试中舞弊及索取财物的驾驶人培训机构,依法从重处罚。(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分工负责)
加强对重点驾驶人群体的安全教育和监管,特别是客货运驾驶人有严重违法行为以及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记录,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或抄告后,不得聘用。对于超过驾驶年龄、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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