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读过阿来的一部小说,据说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这部小说一出手就获得了矛盾文学奖。那时候的奖,含金量极高。获得茅盾文学奖的作品,你不一定都喜欢但它们一定值得一读。
从拿到《尘埃落定》到全部读完,只用了一天时间。
晨昏颠倒。不错,就是用了一天24小时中的20小时,读完了。
阿来,阿来!我记住了这位藏地作家。也许他是藏地的藏人,也许是藏地的汉人。那有什么区别呢?反正他出生的地方曾经出了好几个土司,于是他写出了非常藏地的最后一群土司的《尘埃落定》。
我喜欢阿来的写作方式和叙事方式还有文字的搭配方式,总之,我喜欢这位作家写的《尘埃落定》。从此,我的读书历史上又多了一位我喜欢的作家。
奇怪。我喜欢的作家阿来,他的小说我只看过《尘埃落定》。《尘埃落定》之后呢?我干嘛去了?为什么没有关注他的进一步的行动和成就?我忘了。
回到《尘埃落定》吧。
阿来写了一个傻子。但傻子并不是傻子,他是土司家一个随性而为的少爷,他的生存法则就是随性而为绝不装聪明也绝不让人认为他聪明。但他其实是聪明和深谙生存之道的。
少爷就在这种耳濡目染中长到了娶妻没生子,熬到了藏地解放。他终于在成为下一代土司之前,告别了这世界,走了。
《尘埃落定》读着不累,因为阿来是一块补丁一块补丁地连缀这件藏袍。他写人物,写事件,写发生在人物和事件中的故事。“傻子”少爷一会儿是某事件和某人物的中心,一会儿又变成他们的旁观者。一个时代的兴衰就在这些人物事件和故事中渐渐走到尾声。
阿来是藏地的记录者,他用特别平实的笔触描绘着藏地的风俗习惯和风情,笔触所及,无论男女都栩栩如生,你会想说,哦,那个女人!哦,那个男人!
这本小说大概30万字左右?记不清了。作为长篇小说,我喜欢看30万字以内的,因为容易一气儿读完也容易在脑袋里形成概念。这是我读书的体会之一。
记得阿来,去读读他的《尘埃落定》吧。我去找找他的其它作品,如果不错,我会继续推荐给大家,因为他是一个值得收藏的优秀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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