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割发待首,是《三国演义》里很有名的一个故事,史书中也有记载。
故事讲的是,在一次行军过程中,曹操传下军令:如有践踏路旁麦田里的麦苗者,斩首!
没想到,军令刚传下去,曹操的马受惊了,径直窜入农田,踩到一大片麦苗。真是尴尬!
曹操一看,自己这是违反军令了呀,立刻拔出宝剑就要抹脖子,把自己就地正法。
手下的官员急忙冲上去,夺下宝剑,说:“将军,这是干嘛?你要死了,这队伍谁带呀?”
曹操长叹一声,说我刚传下军令,自己就带头违反,如果不对自己执行军法,何以服众,军令岂不成了戏言。
手下众人一听,也是这个理,可让曹操自杀那也是万万不能的,该怎么办呢?
正在左右为难的时候,有人出主意说,何不割发代首呢?于是,曹操割下一绺头发,遍传三军,并说明情况,将士无不肃然。
都说曹操是虚伪狡诈的奸雄,但从马踏青苗,割发代首这件事情来看,曹操不失为一个颇具个人魅力的好领导。
首先,人无信不立,尤其是作为一个领导者,更应该言而有信,说话算话,曹操做到了。
既然自己下了命令,那就要坚决执行,不管是谁违反了纪律,都要受到惩罚,而且按军令处罚,不打折扣。所以,自己的马毁了庄稼,曹操的第一反应就是拔刀自刎,以明军纪。
先拿自己开刀,这一点,能做到的领导不多,因为领导都有特权,有下命令的权利,也有“解释”命令的自由。
其次,曹操是个敢于承担的人。
马是因为受惊踩踏了青苗,这可以说是个意外,并非有意破坏,不算是主动违反军令,加上曹操的身份,手下的人帮腔解释解释,完全可以遮掩过去,谁也不会去追究。
如果觉得“意外”有点牵强,还可以把责任推到马身上,毕竟马受惊后闯进农田是马的自主行为,而不是受主人驱使,杀了马,也算是执行军令了。
曹操并没有推脱解释,而是直接把责任扛在自己身上。这份担当,一定会让手下将士产生佩服之情。
第三,以发代首并不是敷衍。
在我们现代人看来,割一缕头发和割下脑袋相比,那简直就是作弊。但对于古人来讲,身体发肤皆受之父母,是不能轻易舍弃的。夏侯惇中箭后把自己的眼珠吃了,就是因为他认为身体是父母精血所化,哪一部分也不能丢弃。
司马迁在《报任安书》里也说过,“剔毛发”是一种极大的耻辱。
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报任安书节选》
所以,割发对于曹操来说的确算是受到了严厉的惩罚,足以令人诚服。当然,因为一场小小的意外,把领导搞死,那显然是不现实的。
“割发代首”虽然是三国故事中的一个小小插曲,却体现了曹操作为魏国集团政治、军事领袖,敢作敢当,以身作则的个人魅力和治军严谨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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